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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阳县人民法院中村法庭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近年来,山阳县人民法院中村法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中村法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提高效率”的理念,狠抓审判管理,定期分析审判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对审判质效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不断强化质量意识。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快审快结提高诉讼效率。2020年,中村人民法庭共审理各类案件164件,结案率100%、调撤率92.3%、简易程序适用率94.6%,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涉诉涉访案件,公众满意度较高。
注重诉讼调解,促进社会和谐。中村法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抓调点,注重庭前调解;明事理,注重当庭调解;慎判决,注重庭后调解;多巡回,注重联动调解”方式,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通过运用多种调解方法,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调撤率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进行判决,避免因久调不决而增加当事人诉讼负担。
细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审判“五进”活动,对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纠纷适时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调查、勘查、调解等放到村庄、田间地头,现场调处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运用“线上模式”审理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公”的便利。开展庭校合作,选派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引导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和《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助力辖区平安建设。
重视调研宣传,提升文化素养。中村法庭坚持“围绕审判抓调研,抓好调研促审判”的思路,坚持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审判和调研良性互动,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知识,在全庭上下形成人人重视调研宣传、人人参与调研宣传的浓厚氛围。中村法庭庭长王明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商洛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