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新丝路法学院联盟“院长论坛”首场讲座成功举办。新加坡国立大学讲席教授、法学院院长Simon Chesterman教授为联盟25所院校师生以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的师生带来了题为“我们,机器人?人工智能与法律人格的限度(We, the Robot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he Limits of Legal Personality)”的线上讲座。讲座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单文华院长主持,国际处雷艳君副处长致辞。
Chesterman教授从两个经典问题引入讲座主题,即“我们应该规制人工智能(should we)吗?”和“我们可以规制人工智能吗(can we)?”。接着,Chesterman教授介绍了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随着人工智能体系变得复杂,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它们应该具有某种形式的法律人格。Chesterman教授认为,虽然大多数司法体系可以为人工智能创造一个新的法律人格,但这不足以证明它们应该这样做。
赋予法律人格是基于人工智能的“工具属性(instrumental)”还是“内在属性(inherent)”值得讨论。大部分论述主要基于人工智能的“工具属性”进行界定,其中明示或暗示着当人工智能达到与人类“不可分辨”的程度,即能够通过图灵测试时,它们应有权获得与自然人相当的法律地位。讲座中,Chesterman教授从理论、实践和人格权的内容、处罚人工智能错误行为的理由等角度,对人工智能与公司法人资格进行了详细论说,还阐释了基于“内在属性”下人工智能与自然人的相似性,探讨了当人工智能达到甚至超越人类智慧后的场景。
在随后问答环节,来自多个国家和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与Chesterman教授就讲座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和深入的讨论。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新丝路法学院联盟于2015年12月成立,是西安交大发起成立的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的子联盟之一,是第一个由中国法学院发起设立的国际法学院联盟。西安交大法学院院长担任联盟首任主席,秘书处设在西安交大法学院。联盟是一个开放性、非营利性、国际化的高端法学教育合作平台,是西安交大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倡议,推动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建设的重要举措。
联盟旨在为成员单位在法学教育和研究等领域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提供平台。联盟成员单位包括西安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韩国首尔国立大学等25所大学法学院,覆盖亚洲、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14个国家或地区的一流法学院,各成员单位秉承丝路精神,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领域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
新丝路法学院联盟“院长论坛”是联盟成立五周年的系列庆祝活动之一,邀请联盟成员单位法学院院长开展线上或线下讲座,分享新时代法学与法学教育发展的最新思考与成果。目前已经确定的讲座有十余场,将由秘书处陆续推出。